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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勤二标准化厂房C1-C4栋电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勤二标准化厂房C1-C4栋电梯工程(第二次)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2013】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 具体时间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通知及相应款项后予以排产,并在7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提货前15日历天需方应提供合格井道。安装工期:货到工地后45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中标的电梯供应商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在交房前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2.5.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其中:

2.5.1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2.5.2服务: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6.质保期:通过质量部门的检测、验收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后12个月。

2.7.保修要求:通过质量部门的检测、验收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后12个月内免费提供有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质保和维保、运营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以是电梯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商。

3.2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2.1电梯制造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的销售、安装、维修;

3.2.2电梯制造商必须是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的电梯生产企业,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货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

3.2.3电梯制造商须另行委托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被委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

3.3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电梯制造商须满足3.2.1、3.2.2的要求;

3.3.2电梯代理商为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并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代理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

3.3.3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须提供所供该型号产品的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相关承诺。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五、评标办法以及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需自行在娄底市 网( /)选择进入“”,用湖南CA证书 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0917 09  30 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不含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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