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涔水二期和南河二期治理工程已由石发改招[2019] 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建设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该工程为石门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涔水二期和南河二期治理工程,涔水二期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涔水河段浆砌石挡土墙岸坡防护、砼空心植草砖+浆砌石阻滑墙护坡,河道疏浚等建设内容;南河二期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为浆砌石挡土墙岸坡防护、砼空心植草砖+浆砌石阻滑墙护坡,机耕桥,泥结碎石路面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内容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涔水二期治理项目、二标段为南河二期治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2014年1月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备案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
(4)投标人拟配备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和密码)、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5)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结果为准;
(6)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证机关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项目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和公证书以及出证部门证明人员姓名、固定办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3.4.1投标人的拟任
3.4.2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可选择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见招标文件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从2019年8月23日~2019年8月29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