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华能汕运1自卸散货船舶配员服务及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华能汕运1自卸散货船船舶配员服务及委托管理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华能汕运1自卸散货船船舶配员服务及委托管理项目。
2.2项目简介:“华能汕运1”自卸船舶(原船名“华宁3”)为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自有船舶,承担海门港至汕头电厂码头 (沿海航区,航行距离约23海里)航线煤炭转运业务,日常航运及管理工作由15名船舶配员完成,15名船舶配员服务及船舶委托管理合同于2019年底到期,本项目需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服务期内配置船员满足华能汕运1作业要求及对船舶实施安全管理,确保船舶满足24小时待命,保证随时开展作业,开航和停泊都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2.4服务期:2年,服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取得有效的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乙级及以上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符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整船劳务外包实践配置和管理能力,拥有的丙类及以上适任船员的储备资源,并提供有效的丙级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岸基管理技术支持应最少含船长和轮机长的管理人员参与船舶管理并提供有效的船长和轮机长的船员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23日9:00起至2019年8月29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