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部及部分所属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本部及部分所属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8715 1.3 本部及第二办公区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1
公司本部及第二办公区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700
1-1
投标最高单价限价
1
200
2
海口 机关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2
海口 机关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450
2-1
投标最高单价限价
1
200
3
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 、检修 海口检修部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3
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 、检修 海口检修部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300
3-1
投标最高单价限价
1
200
注:1.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单价(即投标最高单价限价),投标报价在各单项招标控制单价(含本身)以下为有效报价(报价在最高投标单价限价85%(不含)以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对海南本部及第二办公区、海口 机关、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 、检修 海口检修部食堂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各单位具体服务期限为: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各单位原采购的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期限未到期,继续按原服务期限执行,执行完毕后再按此招标结果执行。
3.中标单位同各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
7 |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
8 | 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1.投标人需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公司本部及第二办公区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海口 机关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 、检修 海口检修部食堂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8. 招标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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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