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农村土地综合开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远县农村土地综合开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人招标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核准字[2019]34号文核准,
项目概况拟
1、项目
2、招标范围及规模:宁远县农村土地综合开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的投资人进行招标;本项目总投资为约6亿元。
3、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管护期6年以上。(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投资人负责筹集和投入。
5、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旱改水和农村建设用地。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提供近6个月(2019.03-2019.0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宁远县农村土地综合开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人招标”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投标人于2019年08月26日至2019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03时00分至05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