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2-201908-00719886-5-0044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478,000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投标人作出的声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果。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5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5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国”网站 时,应分别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 时,审查者应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3、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 ;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投标总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 ;
9、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3、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采购的相关规定;
15、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2、关于招标公告“七、购买招标文件”的问题,我中心是公益类集采机构,按我市政府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收费,供应商无需购买招标文件,可以在我中心网站上自由下载电子稿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6日 至 2019年09月15日 期间 到 惠州市 博罗分中心(详细地
九、提交投标文件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