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9]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东县水务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配套建设污水排水系统主支管总长度140323米,接户管总长度173976米,以及建设8个提升泵站。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一期工程监理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塘镇污水处理1座,处理规模10000m³/d;白莲镇1座,处理规模600m³/d;甘溪镇1座,处理规模400m³/d;三樟镇、原大桥乡各1座,处理规模均为200m³/d。
2.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衡东县水务投资 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包括衡东县)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市政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
5.2、交纳时间: 2019年 9月 18 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