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崇州市大数据产业园孵化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施工 崇州市大数据产业园孵化中心(一期)建设项目C1、C2二楼装饰装修增容建设项目 标段已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审批【2016】第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审批【2016】第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崇州市大数据产业园孵化中心(一期)建设项目C1、C2二楼装饰装修增容建设项目。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崇州市大数据产业园孵化中心(一期)建设项目C1、C2二楼装饰装修增容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开工并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上午9:00时至 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崇州市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崇州市蜀州北路2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ac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