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新化县韩家山煤矿2019年安全改造项目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9】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多渠道筹集。
2.2招标范围
湖南省新化县韩家山煤矿2019年安全改造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承包(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现场开箱检查、提供安装使用说明等技术文件和资料;井巷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采购(制作)与安装工程等。本次招标总金额约98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规模:约98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设备制造商资格要求:
a、制造商只能是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
b、本次招标的井下设备及材料必须具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查询;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设备,并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c、所投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国家煤炭行业有关检测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d、如有部分设备非自行生产则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
②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b、
c、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且至少配备:
d、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e、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在娄底市 网( /)选择进入“”,用湖南CA证书 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娄底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4.5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09:3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