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城项目(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郦城项目(二期)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SHZH(湘G)2019-020。
2.3.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算为303.3850万元(其中电梯设备价上限为 236.6150万元,电梯安装上限为 66.77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郦城项目(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10#栋2台、11#栋2台,商业楼1台,超市4台自动扶梯,13#栋普通兼无障碍电梯1台,共10台电梯。
2.5.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供货时间具体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供货时间:自业主发出供货通知后50日历天到达施工现场;安装工期:5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计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2.6.交货
2.7.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服务及保修:服务内容是指本项目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保修是指两年免费维保(竣工验收合格起始算)及三次检测费用(含竣工验收合格时首次年检)及其它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注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必须是中国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的电梯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的制造、安装体系认证证书;电梯制造商在湖南省内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的 (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
注2:如投标人为 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签定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书》; 电梯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维修及其他相关服务; 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代理经销和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证明文件原件。
3.8、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8月28日至 2019年9月17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