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棚户区改造大坳安置房工程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90%、建设单位自筹10%”。
现更正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10%、建设单位自筹9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与此补充公告内容有冲突,均以此补充公告为准。
2019年8月28日
凤凰县棚户区改造大坳安置房工程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90%、建设单位自筹10%”。
现更正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10%、建设单位自筹9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与此补充公告内容有冲突,均以此补充公告为准。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