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901HG08054SH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浩川粮油加工储备 粮食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简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 | 完工期 | 预算金额(元) |
1 | 韶关浩川粮油加工储备 粮食加工设备采购 | 详见采购人需求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 ¥4000,000.00元 |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五、报名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15: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7日下午14:30至15:00
七、提交投标文件
广州群生 韶关
2019年8月28日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