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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分公司超市服务项目招标

   日期:2019-08-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新升物业管理 昌平 超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新升物业管理 昌平 超市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升物业管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承包服务期限:2年。新升物业管理 昌平 每年对中标人的经营进行考评,中标人未通过考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经营范围:超市主要经营包装食品、饮料、水果和生活用品等,并提供两名驻场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经营的所有产品包括进口商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的非淘汰类产品;

投标人需提供“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三无产品,价格合理,服务态度好,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的服务承诺书:

须提供近一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28日15:00起至2019年9月4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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