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株发改审[2018]88号、株发改审[2019]10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其中,道路工程包括:广场北路、广场南路、站前路;建筑工程包括:二层进站平台、风雨走廊、临时停车场、预留地下站厅及通道、广场北路地下通道、地下车库入口通道,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1.3平方米;地道工程包括:东西广场社会通道、A、E匝道改建;景观工程包括:东广场景观、道路配套景观、临时景观绿化,绿化面积约为15402.6平方米;给排水工程包括:配套道路、东广场、临时停车场给排水工程,排水箱涵总面积约为2002.9平方米;电气监控工程包括:配套道路、东广场、临时停车场电气监控工程。项目工程费约19571.44万元。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8 月 29 日至2019年 9 月 23 日 9 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