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阳市珠晖区衡冶中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路灯、照明及充电桩工程 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8]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其中:路灯、照明工程控制价4314779.40元,充电桩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71980.30元(经衡阳市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2.5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八角塘景观水电,冶金公园景观电气、冶金街道景观电气,含壁装式LED路灯221套,25m高杆LED灯4套、12m路灯LED灯1套、8m路灯LED灯4套,16m高杆LED灯20套,180W庭院灯28套.VV-5*50电缆4038m.VV-5*25电缆11358m. PVC-50 管11205m. 9mm 钢索架设11205m, 路灯挂件110套,手孔井89个,C20路灯基础,PE喷灌管及阀门、拆除及恢复人行道及道路工程,智能电动车充电桩76台、电动汽车充电设备7KW(交流)28台、电动汽车充电设备30KW(直流)5台、管线及插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 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