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08-1063-01
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采购。其中包含适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接卸、存储、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间的服务等技术要求。具体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采购,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料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1 |
101417558 |
减速机\B2SH14A i=10.3 |
1 |
台 |
编号:S/N-JKD 4504205009.01.001 |
2 |
101766112 |
减速机\B2SH12B(i=10.31) |
1 |
台 |
编号:S/N-JKD 4504205009.02.001 |
3 |
101417535 |
减速机\B2SH12A i=8 |
1 |
台 |
编号:S/N-JKD 4504205009.06.00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专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为全新原厂正品,并提供原厂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或质量保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类似产品销售证明(后附合同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 8 月 30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 9 月 4 日 17 时止,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