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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土地综合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择优选定实施主体(投资人)补充通知

   日期:2019-09-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各潜在投标

平江县土地综合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择优选定实施主体(投资人)现统一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澄清和修改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能取得满足该项目实施必需的可靠的银行信贷意向。”修改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银行信贷意向函、银行查询授权书仅作为评分依据,不作废标条款,作为计分依据时必须提供原件查验。

3、银行信贷意向函应当注明有效期限。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此前发出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资料、补充通知等)与本补充通知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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