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南发改投资{2018}25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建设面积456平方米。
计划工期:2019年9月30日-2020年09月30日
招标控制价:1274960.1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9年09月05日09:30至2019年09月10日16:30止,在同德县司法局或青海蓝硕建设项目管理 领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6日14: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递交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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