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能源矿区工业广场等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是在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供电队、组装厂、矿区办公楼、油槽车矿外运油线路、公寓活动中心等区域将模拟监控进行升级改造,并在综合办公楼、工业广场等部分重点区域增加数字高清摄像机,图像存储均不小于30天。图像需与既有视频管理平台联网,在相应调度室大屏和胜利能源公司调度中心大屏显示,并将现有监控网络独立接入基础网。
公司现有视频监控网与办公网采用共享传输链路,高清视频监控的应用占用大量的带宽,严重影响办公网运行效率和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准确性,为了保证办公网与视频监控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避免产生违规的互联网出口,结合此次升级改造的视频监控点位与公司现有的视频监控点位,规划办公网与视频监控网物理隔离网络传输方式,在此次项目建设中与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并行实施,以保证视频监控网传输带宽需求,保证办公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对部分传输链路进行铺设,并增加独立网络传输设备、网络交换设备。对于设备按视频监控与办公网隔离方案进行调试与互联。对现有监控接入到新增加得交换机中,确保现有监控传输有效稳定。视频监控与办公网单独接入设备后,要整体优化调试,保证办公网、监控网设备传输质量,保证新铺设光缆传输质量。同时要配合安防工控网隔离优化项目进行设备的优化调试、安全策略配置等。
既有模拟摄像头及其线路拆除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拆除下的原有监控设备资产由胜利能源生产服务中心网络信息维护部负责管理。项目实施包括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住建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视频监控类或安防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份,且单个合同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每个合同相对应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