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8011-XNYTZ-JA-[2019]第01号(总007号)
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含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材料的采购、安装及运输工作。
1.2.2投标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线路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取得电力部门批复意见、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相关手续办理、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材料采购、所建线路的线路参数测试、保护定值整定、协调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1.2.3.投标人负责35kV线路工程施工,包括1#—2#、2#—3#330kV汇集站间的联络光缆的施工,直至线路正常投运。
1.2.4投标人负责线路施工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采购。
1.2.5线路验收前按电网公司要求统一进行标识标牌的制作、警示标识牌安装及喷涂。
1.2.6投标人负责线路用地征地,线路所涉及的土地性质是否属于林地、牧草地等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政策性补偿及路径协议的签订,线路临时、永久用地征地相关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2.7工作界面:
35kV外来电源暂由海南州马汉台110kV升压站35kV系统间隔接引,承包人负责接入马汉台110kV升压站35kV间隔的电缆及电缆附件的采购、安装工作,并负责35kV架空线路架设至一区两园1#、2#、3# 330kV汇集站侧35kV外来电源架空线路终端杆塔处。
承包人负责一区两园1#、2#、3# 330kV汇集站侧架空线路终端杆上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高压计量箱等附件的设计、采购、安装、试验及互感器和表计的校验工作,并在终端杆处设置安全围栏,悬挂标识牌。35kV线路终端杆塔处至各站用变压器的电缆敷设、变压器的采购安装由其它承包人负责。
1.2.8 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2019年10月15日开工,2019年11月30日线路带电运行,总工期46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须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设计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线路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单位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施工单位不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
1.5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5年内具有至少一项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7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并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主管安全副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0.1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5日
1.10.2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11日 17:30时截止
1.10.3 发售时间:2019年9月6日~9月12日 8:30~12:00,14:30~17:30
1.10.4 发售
1.11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9年9月13日13:00时,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新能源集成公司办公楼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各投标人自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