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芙蓉学校建设-旧校区提质改造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芙蓉学校建设-旧校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赫山区发改局以益赫发改招核【2019】17号文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招标估算金额约为92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5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5.1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担保投标承诺格式。
5.2未按要求承诺的,否决其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9月6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