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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捆绑沅陵至辰溪、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捆绑沅陵至辰溪、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委托代理编号:HNYX-ZB-19206)已由湖南省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方出资代表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累计里程约308公里,估算总投资约468.34亿元,其中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资本金注入、建设期投资补助,而沅陵至辰溪和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位于我省西部偏远地区,施工难度较大且财务效益差,单独采取BOT模式难以吸引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为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拟将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采用PPP模式与沅陵至辰溪和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采用BOT模式进行捆绑一次性社会资本招标,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按项目分别签署项目合同。

2.1.1项目概况

(1)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47.36亿元。该工程起于沪昆高速公路醴陵东双河口村设醴陵东通,经醴陵市、株洲县、湘潭县、湘乡市、双峰县,终于潭邵高速公路娄底互通。

本项目主线长155km,采用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4.0m。其中车道宽度3.75m,左侧路缘带宽0.75m,硬路肩3.00m,土路肩宽0.75m,中央分隔带宽2.5m,沥青砼路面。

双峰东连接线:连接双峰东互通立交和国道320 线,路线长3.81km,采用设计速度60km/h,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m,沥青砼路面。

株洲县连接线:连接株洲县互通立交和禄湘大道,路线长3.5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m,沥青砼路面。

(2)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69亿元。本项目起于沅陵县盘古乡舒溪口,向南经辰溪县船溪乡、田湾镇、辰阳镇至辰溪县城规划区边缘杨溪口跨沅水,再往南经石碧乡至火马冲镇木桥江到达终点,与溆怀高速公路相接。

本项目主线建设里程51.032 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 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本项目全线共设有互通式立交6 处(其中枢纽型互通2 处)。全线设置服务区1 处,设置位置桩号为CK27+400;设置停车区2处,设置桩号为K2+500 和K45+700;本项目设置养护工区1 处、桥隧通信监控站1 处。

(3)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项目暂定总投资151.98亿元。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路线起于东安县井头圩镇浸马塘,接永州至零陵高速公路,经山口铺、川岩乡、白牙市镇、沿国道G207 走廊北上,经新宁对江、三渡水、一渡水,设一渡水互通接G207,至巡田乡,再折向西,经油溪桥,设互通接白仓至新宁高速,再经安山乡,设互通接S243,至武冈大甸,终于洞新高速公路,全长102.265km。

本项目计划主线全长102.265km,全线土石方808 万m3,防护及排水55.13 万m3,路面19.66 万m3,复杂大桥1142m/2 座,特大、大桥36518m/91 座,中桥2580m/35 座,特长隧道3845m/1 座,长隧道5470m/3 座,中隧道3250m/5 座,短隧道3635m/13 座,涵洞192 道,通道42 道,互通6 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预留互通1 处(与白新高速相交),匝道收费站4 处,服务区2 处、停车区1 处、管养工区2 处,桥隧监控通信站6 处,征用土地671.50hm2。

本项目计划设连接线1 条,一渡水连接线长2.4km,土石方11.5 万m3,防护及排水0.77 万m3,涵洞10 道,平面交叉2 处,征用土地6.33hm2。

本项目最终以工可批复的方案和规模为准。

2.1.2项目合作期

(1)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4 年,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湖南省批复本项目开始收费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湖南省批复本项目开始收费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3)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湖南省批复本项目开始收费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1.3项目投融资结构

(1)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本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约247.36亿元,拟设定最低项目资本金约49.47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49%,社会资本方出资51%。建设期到位的车购税资金约为64.18 亿元,其中约37.77%(24.24 亿元)作为政府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剩余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其余资金由剩余部分车购税资金和债务融资(银行贷款等)构成。车购税资金约39.94 亿元,由政府方负责申请落实;债务融资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63.85%,约157.95 亿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2)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69亿元,拟设定最低资本金为13.8 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全部由投资人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债务融资不高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3)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151.98亿元,拟设定最低资本金为30.4 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全部由投资人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债务融资不高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2.1.4运作模式

(1)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本项目为PPP项目,采取特许经营合作方式,拟采用“政府特殊股份+使用者付费+建设期投资补助”模式运作。

(2)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采取“BOT”模式。

(3)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采取“BOT”模式。

2.1.5回报机制

(1)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本项目回报机制设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方不承诺社会资本最低收益水平。

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来源于政府为本项目申请的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其中部分车辆购置税资金作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用于项目建设期投资补助,部分车辆购置税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合理支持。运营期政府不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2)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使用者付费。

(3)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使用者付费。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项目招标范围为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捆绑沅陵至辰溪、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招标完成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按项目分别签署项目合同。

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分别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并在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2.2.2项目公司组建

(1)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本项目中政府方以车购税出资,由政府指定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按照49%:51%的比例进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股东不参与分红。

(2)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拟由投资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投资人出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资本金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项目公司由投资人100%控股。

(3)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拟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投资人出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资本金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项目公司由投资人100%控股。

3.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法人资格:为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最近三年(2016-2018年度)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融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28亿元,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2018年末总资产大于3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87亿元(2018年末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4)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查询到0条信息”,视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近三年(2016-2018年度)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5)其他要求:自2014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或控股投资(控股投资的按总投资乘以控股比例)完成一个总投资不少于90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95日至 2019 9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 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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