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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光瑞新能源堡子湾乡风电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9     浏览: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西光瑞新能源堡子湾乡风电项目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山西光瑞新能源堡子湾乡风电项目

 

2.2招标项目名称:山西光瑞新能源堡子湾乡风电项目PC总承包

 

2.4项目概况:堡子湾乡风电项目位于大同市新荣区堡子湾乡,风电场区域坐标为3°03′45.97″~113°16′08.41″,N40°17′51.17″~ 40°20′34.22″,海拔在1230~1310m 之间。风电场中心距离大同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8km,区域面积45km。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远景单机容量为2650kW,叶轮直径141m,轮毂高度为90m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备建设38台35kV的箱式变电站,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场内一期规划建设的110kV升压变电站35kV母线侧,以1回110kV线路接至协鑫风电升压站。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PC总承包,具体包括110kV升压站工程、38台风机基础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进场及检修道路工程、风机吊装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240h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合规手续办理及验收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同时包含临时性征林征地的协调及补偿工作,永久性征林征地的组织协调及补偿工作,如需由发包人支付的部分,从总包费用中相应扣除,但不免除总包方的协调义务。

 

(1)本项目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塔筒、箱变、主变、高低压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GIS、风功率预测系统、消防、全厂视频监控及电气二次控制保护装置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2)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升压站内变电构架、动力电缆(含电缆附件)、控制电缆、光纤、电缆支架、电缆埋管、接地、照明、采暖通风、综合布线(网络、通讯、视频、有线电视);集电线路电缆、光缆(含电缆、光缆附件)、35kV杆塔及金具、导线、避雷器、绝缘子、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杆塔接地、风电场接地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电缆保护井、和电缆标示桩等材料。

 

(3)本项目的土建工作,包括升压站场平、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升压站内的建(构)筑物(含内外部装饰装修、打井及相配套的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水系统、建筑电气及照明、通风、冷暖空调、防雷保护);风机吊装平台、风机运输及检修道路、现有道路改造及竣工前的修复、35kV集电线路土建、各类设备基础、接地、电缆沟、护坡、沉降观测点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4)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5)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包括升压站内和风场内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含计量系统设备校验、电网公司测评、SVG、AGC/AVC、二次安全隔离装置、风电场及风机、电能质量性能测试、OMS设备系统等所有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测评项目)、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6)本项目的道路运输全部工作包括:一切运输手续、协调、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卸车、保管、运输道路清障等,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

 

(7)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如线路施工过路许可、地方施工备案手续、施工许可证、平交道路占用许可、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总包方需从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的其他许可和批准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含押金)。

 

(8)征租用地:

 

按用地红线办理用地手续。升压站、箱变、风机位及风机平台、进场及场区道路、塔杆基础用地红线内(包括实施过程中必要的红线调整)的征租地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征地红线放线、记录及影像留存等工作,并永久承担临时性补偿费用;超出红线的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临时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用地,直埋电缆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及所有费用支付;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的复原、复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一切相关措施费用。

 

负责施工并协调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包括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而与村镇间的协调、为解决矛盾而进行的补偿、以及超红线外用地、村民生活用水污染、农田污染等的补偿及相关处罚、对村民、水电站或其他单位所造成的其他影响协调补偿等。

 

发包方积极协助总包方进行上述由总包方负责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方负责。

 

(9)负责气象防雷检测、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档案、质监、能监等专项验收,办理相关备案,配合发包方进行并网验收、行政审批及备案等的手续办理。施工期按国家规定需要购买的保险,上述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10)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按照发包方相关规定进行。

2.3 责任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发包方

总包方

说明

1

接入系统审批、勘测设计

 

 

2

风机机位、道路、升压站等详勘

 

 

3

测量基准点复测及维护

 

 

4

场区1:2000地形图测量及升压站1:500地图测绘。

 

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场区地形图更精确测量

5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6

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7

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改造、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

 

 

8

联系电力工程质监中心站,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

 

现场监检属总包范围

9

组织召开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

 

 

10

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组织电网公司验收。

 

总包方配合,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

11

签订并网检测(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合同。

 

如需发包方签订,相关费用从总包费中扣除。

12

所有涉网设备(含计量)的采购、改造、安装、调试(含对调),包括通道租赁

 

 

13

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必须提供详细的计算书及定值单

14

签订红线范围内(包括实施过程中必要的红线调整)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杆塔基础、场区道路、吊装平台等占地协议,办理上述土地、林地相关手续、永久占地勘测定界并承担费用。

 

总包方总体协调

15

负责超出红线的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临时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用地,直埋电缆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及所有费用支付。

 

 

16

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的复原、复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一切相关措施费用。

 

发包方配合

17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等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超红线用地、迁坟、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基础施工临时占用土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发包方配合

18

办理施工许可证、平交道路占用许可、线路施工跨越(公路、铁路、林地)许可、地方施工备案手续

 

总包方负责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费用(含押金)

19

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总包方负责设计、实施并承担费用,避免出现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20

自备施工及生活电源、水源。

 

 

21

升压站生活水井勘测、定位、钻孔、引接至升压站内水系统,用水手续办理并提供权威的水质检测报告

 

 

22

施工电源10kV线路引接(含315kVA变压器及开关、计量表等附件),办理用电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负责将施工电源转为升压站永久备用电源,总包方负责施工期间用电管理并缴纳电费。

23

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进场及场内道路)上影响运输的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及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24

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支付相关费用

 

 

25

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26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27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评估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28

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应急预案编制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29

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完成备案,建设工程竣工公安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总包方支付费用,发包方配合

30

取得安监、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安全职业卫生防护验收

 

按“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31

防雷监测手续办理,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总包方支付费用

32

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

 

总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6建设地点:大同市新荣区堡子湾乡

 

2.7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8月30日前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风电建设工程的业绩(具有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

 

3.4投标人在2016年至今需有至少三个及以上48MW风力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或PC承包业绩;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6日19:00至2019年9月11日19: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王 清
手机:18810099894(工作微信),18010029459
QQ:2354340029(备注: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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