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大剧院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8】3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和省发改委,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演艺集团 ,代建单位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投资:大剧院改造总建筑面积37200.24㎡平方米,其中: 地上20732.6㎡、地下16467.64㎡。改造内容分为室内外装修改造、土建及消防改造、机电安装改造和舞台专用设备改造升级四个部分,包括:结构加固、地上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外立面改造、地上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水消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自动扶梯改造、消防电梯、货梯、拆除工程、挂画等装饰品、室外广场改造、室外给排水工程等。
2.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约为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湖南大剧院维修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长沙市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项目,如在长沙市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时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1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相关承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6日 17:00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