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宗祠建筑群第二期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6〕26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每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每标段投标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每标段投标人拟任
3.4 每标段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至少
3.5每标段拟任本次投标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各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四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5.2、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汇至:
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具体账号在投保证金的系统里面自动获取,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5.3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账单上注明:“洞口县谭氏宗祠修缮(一标段);或洞口县金塘杨氏宗祠修缮(二标段);或洞口县王氏宗祠修缮(三标段);或洞口县尹定公祠修缮(四标段)”,如果未注明的,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点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到账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做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6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