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韶关学院的委托,对韶关学院汉字书法实训室、教师口才实训室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0000-201908-156030-023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156HG3132 (省财厅备案号:440000-201908-156030-0236)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学院汉字书法实训室、教师口才实训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450.00元(包1:¥1,530,646.00元;包2:¥969,804.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本项目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财政部门批准。
5、交货期: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6、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第六章第4点附件1)。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 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收取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 10时00分。
十、开标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8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韶关学院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老师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联系人:李小姐
传真:020-83595411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