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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建设工程(厂房、仓库)施工 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2    

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建设工程(厂房、仓库)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建设工程(厂房、仓库)施工已由长经开投发【2018】26号文、长经开投发【2019】2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程造价:  226961688.46元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 30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  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仓库A区、厂房B区、附属设备用房、一、二期通道连廊、以及室外散水(含路缘石)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装修(不含二次精装)、安装项目。(一)土建工程:A区:(1)土建工程包括基础承台垫层以上主体结构、一二期连廊(含桩基础)、室外散水(含路缘石)、室外通廊、室外有柱雨棚(含下方地坪)、悬挑雨棚等。不含:仓库桩基础;卸货区地坪,卸货区台阶、挡土墙及护栏;室外坡道台阶等。(2)装饰工程按施工图计算(二次装修不计),二次装修范围内的地面、墙面装修面层及吊顶(除防火石膏板吊顶以外)不计入本次预算。(3)钢结构工程按施工图计算。B区:(1)土建工程包括基础承台垫层以上主体结构、室外钢楼梯、基坑支护及其土方、地下室、一二期连廊(含桩基础)、室外散水(含路缘石)、室外通廊、悬挑雨棚等。不含:厂房桩基础、室外坡道台阶等。(2)装饰工程按施工图计算(二次装修不计),二次装修范围内的地面、墙面装修面层及吊顶(除防火石膏板吊顶以外)不计入本次预算。(3)钢结构工程按施工图计算。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二次装修区域:建筑平面图中办公室、卫生间、淋浴区、休息区等墙面、地面面层,天棚吊顶,卫生间蹲位,厕所隔断,洗手台,柜子等。(二)安装部分:索恩格二期2#厂房、仓库及一期改造,包括:给排水系统(含污水、排水、废水、冷凝水、雨水、虹吸雨水、给水、热水)、电气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含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空调系统、集中式高负压系统、工艺排风系统、锅炉烟囱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含综合布线系统、一卡通系统、CCTV系统)、FMCS系统、综合支架及抗震支架系统等内容。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招标采购编号:CSJKQXM-20191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1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R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9  11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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