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LYZB-190408 项目编号:XTJS201900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路(潭州大道-沿江北路)道路工程 已由湘潭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 【2019】13号、潭发改审【2019】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东风路(潭州大道-沿江北路)道路工程(K0+000-K0+793.882)施工;
二标段:东风路(潭州大道-沿江北路)道路工程(K0+858.486-K1+480.241)施工;
2.3 建设
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涵洞工程、绿化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工程的全部内容。总投资约8181.53万元。
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涵洞工程、绿化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路灯安装工程、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工程的全部内容。总投资约4810.66万元。
2.5 施工工期:一标段:36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二标段:36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8 招标范围:一标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一标段、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一标段、二标段:
3.4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为保证东风路(潭州大道-沿江北路)道路工程施工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只能参与东风路项目一标段或东风路项目二标段的其中任一个标段,否则,为无效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伍拾万元整; 二标段:伍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
5.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zlxz/3480.jhtml)
5.3.2 各
5.4.1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4.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4.3 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17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