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招标公  神华  集中  化工  配电 

宁乡高新区废水循环利用生产线项目三、四期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8    

一、招标条件

宁乡高新区废水循环利用生产线项目三、四期工程建设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8]2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

2.建设

MVR车间建筑层数为三层,外形尺寸长×宽=66.25米×24.25米,建筑面积为4873.96㎡,占地面积为1606.56㎡,总建筑高度为22.8米,其中一、二、三层高度均为7.5米室内外高差为0.30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生产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建筑耐火极限为二级,生产车间防火分区面积、安全疏散等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废水循环处理量:三期1000m³/d,四期1200m³/d。

4.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MVR车间(含连廊)、贮液罐基础、门房一、门房二、垃圾收集站、新增道路、总图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及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含各阶段报批配合)等。

施工内容包括2#MVR车间(含连廊)、贮液罐基础、门房一、门房二、垃圾收集站、新增道路、总图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及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金额为12445.0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59.05万元、安装工程费3608.24万元、设备购置费5680.62万元,其他费用1397.1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1862.46万元,其中:经审核的工程建设概算费为1793.91万元,预备费53.82万元,设计费14.73万元。

6.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7.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

9.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9.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0.工期要求:总工期 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11.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施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施工

(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

(4)拟任施工员须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

3.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4.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5.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5.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5.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分别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湖南省外企业要求:

6.1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2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投标保函和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人以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8、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及格式办理相关事项。

8.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保函签收回执单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8.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8.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9、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9.1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险保单”,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9.2阅读并同意投保须知后【填写

9.3项目开标时,投保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9.4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10、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人须先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9  16  日 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