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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山县石桥铺项目区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湖南省衡山县石桥铺项目区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山县石桥铺项目区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衡山县水利局以山水【2019】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及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估算总投资1360万元, 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

2.4 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由以上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是注册在牵头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款至3.5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8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 2019 年9月11日~2019 年9月17日 17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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