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水东堤(船山大道-解放大道)风光带建设项目附属亮化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蒸水东堤(船山大道-解放大道)风光带建设项目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6]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高新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4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5.2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8承包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壹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资金实力。
3.5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公司正式职工。
3.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壹级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b)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12年版)》制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