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牌县江村镇渔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扶贫车间及安置小区坡屋顶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审[2019]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双牌县江村镇渔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扶贫车间及安置小区坡屋顶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省内外企业拟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以上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房建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在建或在监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评标阶段只需要对
3.4
注:投标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供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6 投标人被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且处于有效期的禁止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6 日14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