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第二中学(初中部)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
九、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
2、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3、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
4、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年月日
现修改为:
九、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2、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互相控股或参股关系。
3、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形,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的相关情形。
4、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次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5、我方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时、如实向住建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线索。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年 月 日
2、原招标文件“第12页”;
10.1.1类似项目■单栋房屋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现修改为:
10.1.1类似项目■单栋房屋建筑面积达到538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部门: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