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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花综保区跨境电商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 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9〕431号文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东临机场大道,南临长沙黄花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北临厦门航空地块。

2.3  建设规模: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5770.60㎡,总建筑面积10940.38㎡。地上总建筑面积8071.40㎡,地下建筑面积2868.98㎡,地上5层,地下1层。

2.4  工程造价:  本项目工程概算为54187774.47元。  

2.5  工期要求:  共计 300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30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施工图设计、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配套道路施工图设计、绿建设计等。所编制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土石方、建筑、装饰、室外道路、绿化、电梯设备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县投评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范围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①或②的入围业绩:

①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700万元的公共建筑EPC业绩;

②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6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设计、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设计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任设计

②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

2)拟任

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的中级 及以上职称;

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施工的

3.7 设计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EPC入围业绩、施工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 施工单位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施工部分权值分别按0.3、0.7设置。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 41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2)。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9  12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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