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车场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某部队场站运输办,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发军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场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 财务审计报告。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所投商品需在其经营范围许可之内。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
4、供应商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