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校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HZDA-2019-09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校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投资【2019】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海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室外附属设施,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9月17日09:00至2019年09月21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0日 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南州行政服务和 4楼2号开标室。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