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 2019年深圳移动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 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深圳移动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09-04A-2019-D-A1224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投资(人民币 万元) | 子项 | 预估金额-不含税(人民币 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人民币 万元) | 实施地域 | ||
2019年深圳移动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 | 1175 | 标段1 | (一)工程施工服务 | 292.058329 | 318.343579 | 宝安、南山、福田、龙华、光明 | |
(二)工程服务-材料 | 18.198653 | 20.564478 | |||||
(三)合计=(一)+(二) | 310.256982 | 338.908057 | |||||
标段2 | (一)工程施工服务 | 140.278726 | 152.903811 | 坪山大鹏、罗湖、盐田 | |||
(二)工程服务-材料 | 8.419389 | 9.51391 | |||||
(三)合计=(一)+(二) | 148.698115 | 162.417721 | |||||
标段3 | (一)工程施工服务 | 115.118786 | 125.479477 | 龙岗 | |||
(二)工程服务-材料 | 6.878648 | 7.772872 | |||||
(三)合计=(一)+(二) | 121.997434 | 133.252349 | |||||
合计 | 580.952531 | 634.578127 | / |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最终批复的设计概预算为准。
2)招标范围:2019年深圳移动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 。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具体订单工期在施工委托书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标段情况:(1)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投标选将予以否决。 (2)若投标人中标某标段,则不参与其他标段的排名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仅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分。
※1.5为了保证项目竞争性,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4家,本项目招标失败。在评标过程中某标段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不足2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1.6本项目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投标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如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原因无法显示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则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视为符合本条款要求。
1.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非粤注册投标人已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
2.2)非粤注册投标人未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如入粤注册的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财务要求:无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8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光缆工程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合同;
2) 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具体订单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必须在3个小时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且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9 年3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四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 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配备3名现场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信誉,须出具《投标信誉承诺函》;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因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被列入黑名单库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19年9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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