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芙村禾尾涌一河两岸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编号:FZ23Z19Z000000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板芙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山市板芙镇板芙村,包括20㎝厚C35混凝土路面5415㎡,挡土墙1520米,3米×3米四角亭一个,花架3个,D300雨水管213.7米,LED庭院灯64套,路灯6套,种植苗木204棵,地被类绿化1097平方米等。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925.15万元,招标部分造价为8,294,250.50元。计划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园建部分、绿化部分、排水部分、电气部分、道路部分、挡土墙部分共六个部分。详见施工图纸(图纸说明)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界定的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2其他要求:
(1)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中山市 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 ( )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山市 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 信息网 (适用于网上报名电子评标)。纸质投标文件(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 。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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