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聊城发电公司翻车机辅助运行外委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发电公司翻车机辅助运行外委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50409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公司聊城发电公司翻车机辅助运行外委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翻车机辅助运行外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期翻车机设备就地操作,火车对位后的排风、摘风管,翻车作业中的摘钩扶钩,与翻车机有关的抑尘、通风、振打、照明的投停等操作;一二期空、重车线对轨情况、设备和车辆位置的确认,煤斗煤位及煤篦子的查看,翻车过程中煤斗杂物清理;一二期车厢脱落配件的回收,卸车完毕后的接风管;一二期翻车机系统定期工作及试验、切换等的地面操作。岗位积煤清理、运行负责的设备清理不再以任何理由发生费用。翻车机系统与输煤系统分界点为:从火车进厂后至翻车机下部给煤机出口全过程的设备及附属系统由翻车机辅助运行外委人员负责(检修、保洁负责的除外)。
2.3工期:本项目承包时间为一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完成两台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输煤系统或翻车机运行维护一年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