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4/19-JL-0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监理】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3.投标方须提供开标日前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共同签发);安全副总监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签发);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二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2)近一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具有至少1个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热网工程或石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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