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丈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2018]34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58号,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模式)建设。该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以古发改招[2019]10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
2.4.2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不包括医用专用设备设施及招标人已采购的其他设备)。
2.4.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2.5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65天;设计工期: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5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代表联合体,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施工负责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相同控股股东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9年10月24日17:3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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