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东石山河桥头河镇段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名称)涟源市东石山河桥头河镇段治理工程(二期)(标段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东石山河桥头河镇段治理工程(二期)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审[2015]76 号文、涟发改审[2018]68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涟源市桥头河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筑规模:本次招标估算约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闸坝工程(坝基处理、坝体、闸门及机电设备);下游段右岸K3+780-K3+860、右岸K3+960-K4+300和上游段左岸K1+480-K2+430护坡护岸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具体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工程
2.6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4.1 款规定; 远程视频监控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 25.2 款规定;娄底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按照娄人社发【2016】70 号文要求执行;按照涟人社发【2017】49 号文要求缴纳工伤保险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3年内(指2016 年9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单 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
水利工程);
3.5 拟任
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
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9月18日~2019年10月 9日9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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