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篮球馆及演艺厅二次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19] 59号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的篮球馆、演艺厅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建筑面积56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12.61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 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验证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非招标工程评标时验证其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年 9 月20日至2019年10月11日09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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