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眼科视光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受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计划编号:2019NCZ002555W
项目编号:SZT2019-NX-SC-HW-0906
二、项目名称: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眼科视光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眼科医疗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1
|
电脑焦度计
|
台
|
1
|
1.50万元
|
2
|
视觉训练工作室配套产品
|
套
|
1
|
8.00万元
|
3
|
多功能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
|
台
|
1
|
2.00万元
|
4
|
眼视光检查设备
|
批
|
1
|
0.952万元
|
5
|
自动电脑验光仪(进口)
|
台
|
1
|
15.20万元
|
6
|
非接触眼压计(进口)
|
台
|
1
|
14.80万元
|
7
|
角膜地形图(进口)
|
台
|
1
|
16.80万元
|
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9.252万元
交货期(含安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含节假日)
四、投标人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节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10日内。(供应商可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网页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等相关内容的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甄别查询,并对查询结果予以截图留存。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详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
办理
联系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