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白沙绿岛投资开发 临时业务用房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5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6 质量标准:
设计: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7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0 招标范围:湖南白沙绿岛投资开发 临时业务用房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具体为:
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等,同时满足消防验收要求)及深化设计(包括配套消防设施、道路、停车场、室外管网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等),造价、施工期间设计的配合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需求采购。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配套用房等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资金实力。
3.4拟承担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3.5.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3.6.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且无在建项目。
3.7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0 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或“中国 ”的查询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户 名:衡阳市
账 号:9558831905000032055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7日17:00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