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路基箱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环投环境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 项目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暂估数量
单位
投标单价最高限价(元/块)
备注
1
钢板路基箱
7.5m*2m*0.2m(详见图纸)
300
块
40500
本项目数量仅为暂估数量,暂估数量只作评标用途,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数量进行调整,对于实际采购数量偏差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 质保期:两年。
- 交货期:收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10天内交货。
- 交货
- 供货资格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供货期为1+1+1的模式,每一年合同期满前二个月,招标人对供应商供货质量,服务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的(即评分≥80分),下一年度按原合同条款执行。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即评分<80分),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 本项目投标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0500元/块,凡投标单价超过投标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配送、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卸货、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采购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 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或钢结构加工制作能力。
- 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 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 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
- 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