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10KV外部电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90923_30063450181427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10KV外部电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7-510100-47-03-154938】FGQB-0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10KV外部电源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建设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①
3.1.3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1.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施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上午9:00时至2019年下午17:0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