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同步相量测量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9-3146)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同步相量测量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四川水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现场安装调试从2019年11月21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0日前所有水电站的PMU装置增设工作全部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四川公司同步相量测量装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四川公司同步相量测量装置采购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ISO14001、OHSAS 18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今投标人所投型号的装置应具有不少于3个发电厂投运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等相关业绩证明。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应满足上述3.2.1、3.2.2项的要求,并提供设备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函应承诺:若中标,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厂售后服务承诺给项目单位,否则同意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设备制造厂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设备制造厂商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23日9:00起至2019年9月30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