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广安发电 技改项目-三期除灰脱硫系统运行外委-第3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52/17-QT-05)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一、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 技改项目三期除灰脱硫系统运行外委-第3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期除灰脱硫系统运行外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力运行、调试、维护服务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3.近3年内无严重的且投标人承担主要责任的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具有300MW机组及以上除灰脱硫的运行业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投标人承担主要责任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23 16:00到2019-09-30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23 16:00到2019-09-30 18:00。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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