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IPRAN U设备(2019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HQZGYS201907190002。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IPRAN U设备(2019年)集中采购项目产品招标。
2.3交货时间、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U1、U2、U3设备标包 | U1设备 | 约11.8万 | 2*GE(光)+2*GE/FE(电)+2*GE/FE(Combo) |
U2设备 | 约3.9万 | 2*GE(光)+2*GE/FE(电)+4*E1 | ||
U3设备 | 约0.9万 | 插板式机框,含10GE端口、GE端口、E1端口业务板。 | ||
2 | Us设备标包 | Us设备 | 约1万 | 2*10GE(光)+12*GE(光)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数量以发标文件为准。 |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详见上述2.5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少于8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分支机构。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是投标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成熟稳定产品。标包1必须具备U1、U2、U3全系列设备,须提供相应型号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标包2必须具备Us设备。
3.3.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标包1:U1、U2、U3设备标包
(1)U1设备产品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业务槽位数 | 一体化 |
2 | 高度 | 1U以内 |
3 | FIB规格要求 | IPv4/IPv6 2K |
4 | 卡端口要求 | 2*GE(光)+2*GE/FE(电)+2*GE/FE(Combo) |
5 | 队列规格要求 | 整机256 |
6 | 整机队列缓存 | 2M(Byte) |
7 | 故障检测与倒换 | 必须支持BFD for PW,支持业务倒换模型 |
8 | 网管接口 | 必须支持中国电信网管自通规范,满足即插即管理要求,并支持与中国电信第三方网管的对接 必须支持RFC2544硬件发包方式,硬件反转测试代理 支持基于Y.1731的OAM功能 |
9 | 承载政企专线业务要求 | 必须满足点到点(E-line)业务模型 必须满足点到多点(E-tree)业务模型 |
(2)U2设备产品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业务槽位数 | 一体化 |
2 | 高度 | 1U以内 |
3 | FIB规格要求 | IPv4/IPv6 2K |
4 | 卡端口要求 | 2*GE(光)+2*GE/FE(电)+4*E1 E1封装类型:PWE3CH-E1 |
5 | 队列规格要求 | 整机256 |
6 | 整机队列缓存 | 2M(Byte) |
7 | 故障检测与倒换 | 必须支持BFD for PW,支持业务倒换模型 |
8 | 网管接口 | 必须支持中国电信网管自通规范,满足即插即管理要求,并支持与中国电信第三方网管的对接 必须支持RFC2544硬件发包方式,硬件反转测试代理 支持基于Y.1731的OAM功能 |
9 | 承载政企专线业务要求 | 必须满足点到点(E-line)业务模型 必须满足点到多点(E-tree)业务模型 |
(3)U3设备产品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业务槽位数 | >=6 |
2 | 高度 | 5U以内 |
3 | FIB规格要求 | IPv4/IPv6 4K |
4 | 卡端口要求 | 1(或2)*10GE(光) 8*GE/FE(光/电) 8*E1 CHT-STM-1(可选) |
5 | 队列规格要求 | 整机512 |
6 | 整机队列缓存 | 至少2M |
7 | 故障检测与倒换 | 必须支持BFD for PW,支持电信业务倒换模型 |
8 | 网管接口 | 必须支持中国电信网管自通规范,满足即插即管理要求,并支持与中国电信第三方网管的对接 必须支持RFC2544硬件发包方式,硬件反转测试代理 支持基于Y.1731的OAM功能 |
9 | 承载政企专线业务要求 | 必须满足点到点(E-line)业务模型 必须满足点到多点(E-tree)业务模型 |
标包2:Us设备标包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高度 | 1U以内 |
2 | FIB规格要求 | IPv4/IPv6 2K |
3 | 卡端口要求 | 2*10GE(光)+12*GE(光) |
4 | 队列规格要求 | 整机256 |
5 | 整机队列缓存 | 2M(Byte) |
6 | 故障检测与倒换 | 必须支持BFD for PW,支持业务倒换模型 |
7 | 网管接口 | 必须支持中国电信网管自通规范,满足即插即管理要求,并支持与中国电信第三方网管的对接 必须支持RFC2544硬件发包方式,硬件反转测试代理 支持基于Y.1731的OAM功能 |
8 | 承载政企专线业务要求 | 必须满足点到点(E-line)业务模型 必须满足点到多点(E-tree)业务模型 |
3.3.4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应在国内电信运营商或具有跨省互联网络的大型互联网企业有应用案例。
3.4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3.4.1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3.5评价检测
3.5.1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
3.5.2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3评价检测中将进行同质化检查,投标产品相同或高度相似且不能证明其为自主研发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形状、大小、接口大小、接口位置等)、硬件PCB设计(大小、线路、接口、布局)、器件(型号、位置、数量)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相应标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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